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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的采购招标,是用好国外贷款的关键一环。
国际招标是国际经济贸易的一种方式,也是国际工程实施的 一种方法,已被世界各国广泛采用。一些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的新建项目和物资采购一般采用国际招标方式,国际间贷款项目的物资采购和工程建设一般也用国际招标方式。
我国的利用国外贷款建设项目,也逐步采用了国际招标的采购方式。
国际招标的一般概念
招标就是招标人(一般是买方)根据工程项目的需要提出需购货物(材料、机械设备等)的条件,邀请符合条件的合格货源国的厂商参加投标,进行竞争,报出具有竞争性的实盘,“择优录取”达成交易。
所谓投标,就是投标人(一般是卖方)根据招标人的条件,发出实盘,参加竞争,以期中标做成交易。所以说,招标和投标是这类交易的两个方面。
招标业务的特点就是由招标人提出条件,让投标人互相竞争招标人选择条件最佳,价格合理的厂一商成交。通过招标达成的交易,往往价格是最低的,而且产品质量优良,技术先进,这科‘竞争性的交易就是国际招标的特点。它一方面要求招标人事前认真准备好招标文件,全面仔细地考虑所要采购物资的范围、规格、性能及要求等另一方面,要求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人在标书中提出的交易条件、交易程序以及有关注意事项,慎重填写投标书。同时还要求投标人支付一定的保证金(或称押金)以确保其履行投标义务。
世界银行要求借款国在贷款项目土建工程和采购业务上,须符合经济、有效的原则。因此,世界银行要求借款国通过“国际竟争性投标”采购。借款国拟采取的投标办法要列人贷款协议。要求借款国邀请全体成员国(包括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和瑞士参加投标,并鼓励借款国当地制造和承包商参加投标。
招标的范围种类各有不同,按范围分,有国际招标和国内招标;按性质分,有国际竞争性招标和有限制的国际招标;按种类分,有物资招标和工程招标;按产品分,有单机设备和成套设备的招标;按工程分,有单项工程和全套工程招标。
国际招标的程序
这里主要介绍我国进行国际公开招标和限制性采购的一般程序。
一、国际公开招标采购程序
I.采购前的准备I_作
门)所要采购的主要内容必须经计划部门在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时一并批准,须经有关设备进口审查部门同意;
(2)实施部门将采购清单报送对外窗口部门。采购清单要具备标书初稿文件的要求。采购清单和标书中所列物资的英文名称,要与贷款谈判时的英文名称相等。
2.下达采购任务
全部采购清单由各实施部门提出,经对外窗口部门审核后正式向有关招标公司下达采购通知,通知内容如下:
门)实施部门提出的招标的采购清单中英文各一份(包括品名、规格、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期、货款协议号等);
(2)国内审批文件;
(3)国外贷款机构同意采购的清单。
3.编制标书和资格审查文件
(l)一般标书的商务部分和资格审查文件由招标公司负责编制,标书的技术部分由实施部门编制,编制工作要求15天内完成;
(2)标书的印刷,招标公司实施部门负责标书的印刷工作并分别负责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的文字核对。要确保标书及时无误。
编制完成后,45天内印完标书和资格审查文件。
4.刊登招标广告
招标公司在收到正式采购通知后,负责编写广告,联系报社,核对清样等,45天内见报。
5.资格审查
根据招标广告要求,对投标厂商资格的审查与投标同时进行。招标的技术条件和商务条件一起组成标书,与资格审查文件同时发售。在评标时,由招标公司负责评价投标厂商所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
6.出售标书
根据招标广告的要求应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出售标书。出售标书的时间要合理,使厂商有充分购买标书的机会。发售标书时,应记录购买厂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的姓名、电话、电传等,以便联系。
出售标书期间至开标前,招标公司有义务会同实施部门共同解答或澄清投标厂商提出的有关标书中的问题。
标一书印完,审核无误后,按招标广告规定时间(标书印完后的5天内)开始出售标书,售标书的时间一般为10天。
7.接受投标
有关招标公司对标书提交的时间、厂商名称等要详细登记,对投标厂商提交的投标押金情况,如开保证函时间、保证金额、保证函有效期等要逐项核对登记,对不交投标押金的标书拒绝受理。在开标前,对所收到的标书不得启封。
8.截标
截标的日期和时问应在标书中明确规定,在截标期后收到的标书和没有按标书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标书,一概无效。
9.开标
按事先指定和公告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厂商均可派代表参加。除招标公司和实施部门外,有关管理部门、司法部门、新闻单位等也可派人参加。标书在开标现场启封,用英文唱标,不允许查阅标书。公开唱标的主要内容为:投标厂商名称、项目号或包号、投标金额(国外厂商的离岸价和国内厂商的出厂价)、有无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的金额等。
从截止售标书之日起,40天内开标。
10.评标
基础评标小组由招标公司和实施部门组成,一首先应严格掌握评标注意事项和评标要求。评标力求公正,不偏袒任何人。实施部门对投标的技术报价做出详细比较,逐项列明技术差异、供货范围大小,排列优先次序。如对某一厂商的资格或报价提出否定,必须说明否定的理由。招标公司应对各厂家的报价及其商务条件进行详细登记,基础评标小组最后应写出初评报告,确定前三名最有竞争性者为中标候选人。
初评小组初评后,将初评报告报评标委员会审查。评委会由有关管理部门、实施部门、招标公司组成。评标委员会根据“技术上符合标书要求,商务上最优惠”的原则确定中标者。如在技术条件符合标书要求的前提下,实施部门因故选择非最低价格投标商为中标者时,实施部门必须做出书面的计算比较资料,以证明其合理性,并负责解答基金提出的与此有关的问题,负担由此而引起的后果(如不批准合同、推迟批准合同、推迟交货、影响工期等)。
从开标之日起,35天内评标完毕。
评标情况必须严格保密,参加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投标者透露。
11.授标
向批准的最低评估价厂商授标。同时,招标人将不中标的厂商的投标保证金退还。
12.签约与申报
招标公司负责通知中标人签约与申报。在确定中标厂商后,为加快采购工作,不允许再进行技术交流、技术座谈以及出现违反招标原则的讨价还价。
申报合同时,应提交评标报告供外方贷款机构审查。招标公司收到外方贷款机构的合同批准书后,应及时将订购通知单送国家管理部门和各实施部门,并及时通知卖方合同生效日。
招标公司收到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退还其投标押金,同时退还所有未中标厂商的投标押金。
从评标结束之日起,30天内完成对外签订合同工作。
以上主要以日本海外协力基金贷款项目的国际招标程序为例,采购周期约需要180天左右。
二、限制性采购程序
目前,我国借用的外国政府双边贷款一般都是限制性采购。采购的程序分为意大利模式和澳大利亚模式。
1.意大利模式
主要是双方政府选出贷款备选项目后,双方厂商再进行技术、商务洽谈。按这一程序采购的主要国家有意大利、瑞士、荷兰、德国、丹麦、奥地利、卢森堡等。主要程序是:
(1)中方官方贷款机构向贷款国官方贷款机构提出备选项目单位,对方确认,签贷款承诺协议;
(2)项目单位和贷款国厂商进行技术交流,邀请外商来华技术座谈,了解进口技术水平和工艺等;
(3)中方自费派考察组考察设备生产制造和使用情况,确定项目供货范围;
(4)选择咨询公司进行技术标书的咨询服务;
(5)由外方咨询公司、中方项目单位和进出口公司共同准备标书、广告;
(6)经双方官方贷款机构批准后,开始招标;
(7)根据计算价格,签订合同;
(8)双方政府分别审批合同;
(9)双方金融机构签订金融协议。
2.澳大利亚模式
主要是由中方项目单位先和外方设备制造厂家进行技术交流,对双方感兴趣的项目谈出大致轮廓和报价,然后双方分别向各自官方贷款机构申请,或是中方项目单位先向中国官方对外窗口机构申请,待和对方供货商洽谈有结果后,外方供货商再向外国的官方机构申请。以这种模式进行的主要有法国、英国、挪威,以及瑞典、芬兰、加拿大、比利时、澳大利亚等。 |